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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动态】武穴人社、工行架起“社银合作”爱心桥&市住建局做好青年人才安居保障






编者按: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进一步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为武穴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环境支撑,“武穴发布”特开辟【营商环境动态】专栏,广泛宣传全市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武穴形象”的理念,群策群力,打造武穴营商环境新高地。欢迎投稿,敬请关注。





武穴人社、工行架起“社银合作”爱心桥



4月18日,武穴市人社局和中国工商银行武穴支行举行“社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正式携手架起为民服务的“爱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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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市社保业务都集中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经办,存在服务半径过长、服务范围过大、服务对象众多、业务量过载等问题,给线下办事的企业、群众带来路途较远、往返跑路等诸多不便。协议签订后,办事群众走出家门,即可在附近的工商银行网点就近办理社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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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为了架好“社银合作”这座便民服务的桥梁,他们将进一步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变“银行柜台”为“人社前台”,在银行网点设置人社服务专区,将高频次、低风险社保服务事项授权给银行代为办理。二是变“银行柜员”为“人社专员”,指导银行工作人员掌握人社政策,熟练办理社保业务,实现社保业务在银行网点“查得清、讲得明、办得成、服务得好”。三是变“银行网点”为“人社服务点”。形成以人社自主经办服务为主体、银行经办服务为补充的“一主多辅”服务格局,着力打造主城区步行不超过15分钟的人社“便民服务圈”。通讯员蔡尧 黄晓敏

市住建局:做好青年人才安居保障、做优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住建局强化各项人才住房保障措施,推动住房保障惠民便民政策的落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聚焦“青年人才安居保障”,让青年人才“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实现住房保障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双赢的局面。


一、着力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大力引聚人才 


一是建好“一网通”数据平台。搭建房地产交易信息化平台、物业管理平台、智慧城市数据平台和公共服务人员数据平台等,打造智慧城市模式,让数据跑起来,让服务跟上来,实现房源筹集、城市物业管理资源整合、公共服务人员住房需求信息“一网通”。对武穴全市房地产库存商品房面积、未动工规划面积、已动工未预售等面积情况,均建立了房地产动态信息库。二是建立市场行情研判机制。组织专业团队,针对公共服务人员、企事业群体、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工人和人才等群体开展摸底工作,了解租售意愿,研判分析未来五年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工人、高层次人才和城镇化新增流入人口规模。通过“互联网+”,引导群众在线填报住房需求,浏览人数达7万多人,填报纳入公共服务保障意愿1930人次。配套发放群众意愿征集表,增强调整房源的针对性。三是加强现有房源收购。推动收购现有库存商品房纳入“租购并举”房源,实现商品房去库存,已收购房源1120套,去化率降低10%,有效稳定了房地产市场。


二、着力落实安居支持政策,解决人才住房之忧 


一是全面开展价格让利。保障低租赁价格,按照5-7元/平方米标准执行,为市场价格的50%,实现拎包入住,按照800元/平方米的标准装修,5年后优惠10%计入房款总价,且购房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近20%,有效降低租房购房成本,实现便民惠民。二是提高青年购房贷款额度。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适度提高。其中,黄冈市A、B、C类高层次人才贷款金额可在原有基础上提升至80万;武穴市D类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贷款金额可在原有基础上提升至70万;其他各类人才最高贷款金额可达60万。对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优先发放。三是发放青年购房租房补贴。对当年新引进人才(签订合同、落户武穴城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在市区购买普通商品房,分别一次性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4万元、大专2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全职在我市重点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本人及配偶在武穴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根据其在我市实际工作月数,按照3000元/年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中任一补贴的,均与人才公寓(住房)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着力优化工作流程,服务人才优质暖心 


经黄冈、武穴市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国家、省部级重点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党政人才和全市主导产业引进的重点企业人才等,按照《武穴市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办法》,由教育局、人社局、科经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可申请入住武穴市人才公寓。其余人员可申请入住我市保障性公服用房,可采取先租后售的方式。实际承租人租住满5年后,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且有购买意愿的,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的,首次购买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具体产权份额、销售(含增购)价格等内容在购房协议中予以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只允许用于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登记、转让、抵押,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具体按保障性公服用房优惠政策进行实施。


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房地产市场体系构建中的重要一环,对“住”有刚需的新青年,新市民,通过“先租后买、租购并举”,打通了住房租购市场,实现了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的有效衔接。目前,武穴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20(其中收购现房1120套,集中新建500套)套,总面积15.94万平方米,安置青年人才262套,450余人,通过解决青年群体住房困难,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为“冲刺全国百强县市、打造循环经济千亿园区、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提供坚强人才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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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0713-6583229  

营商环境投诉直通车:071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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